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黃瓊 曾秭曼)為提升金融類案件執行質效、創新協同配合執行工作機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8月6日,衡陽中院組織召開涉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座談會,邀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在衡8家商業銀行有關負責同志及律師代表共同探討破解涉金融案件執行難問題,并會商探索開展涉信用卡類型案件的執前督模式試點。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衛華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上,蒸湘區、雁峰區法院執行局分別通報了近年來轄區內涉金融案件執行情況及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難點。各金融機構代表對市中院在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糾紛、維護金融安全方面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謝,并結合自身業務實際,圍繞金融案件催收與核銷、涉金融案件執行特別是涉信用卡執行等內容暢所欲言,發表了寶貴的意見建議。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涉金融案件執行,提高執行質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等進行了深入交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領導結合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商業銀行在信用卡及個人信用貸款業務上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意見:一要規范信貸管理,科學評估信用貸款的授信額度,加強動態風險跟蹤與管控,防止為追究業績而盲目放貸導致本息不能收回等問題。二要以人為本,從源頭治理信用卡糾紛,減少法院壓力;三要動態跟蹤,快速反應,提高追款挽損效率;四要加強匯報,爭取全面鋪開涉信用卡類型案件的執前督模式試點。
會議強調,全市兩級法院要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全面梳理總結涉金融案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解決。一要直面問題主動擔當作為,定期組織開展集中執行專項行動,依法規范用足、用活、用盡執行強制措施,綜合運用拘留、罰款、打擊拒執犯罪等懲戒措施,嚴懲惡意逃避債務行為,形成強大執行威懾。二要健全涉金融案件執行常態化溝通機制,探索建立債務人清償債務激勵機制,對當事人自愿協商解決且愿意當即付清的,酌情讓利當事人。三要探索開展涉金融信用類案件執前督模式試點,借鑒其他地方做法,重點將一些執行中的督促工作、查人找物工作提前到執前開展,探索以執前財產篩查和失聯修復工作為手段,督促義務人回歸到主動履行或者與銀行協商履行的軌道上。
此次座談會的成功召開,為衡陽法院、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之間搭建了良好的溝通交流平臺,進一步凝聚了共識,明確了工作方向。下一步,衡陽法院將持續推進涉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衡陽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堅實的司法保障。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